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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使用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
发布日期:[2010-1-11] 共阅[281]次
对这个问题的提出,主要是涉及到,在使用本产品时,其节油效果是表现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存在着下坡滑行、平路滑行时,发动机自动熄火以实现节油目的。而汽车下坡行驶时不能空档滑行,并且还错误地认为法律有明确规定。
 那么,对这种情况我国现行法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我国目前正在有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九章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这种行为应“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可以明确看出这种法律处罚的行为前提和必备条件是“下陡坡时”。明确界定的汽车行驶路况是“下陡坡”,而不是“下坡”和“平路”。本产品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也醒目提示“下陡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但是,当今我国各类汽车行驶道路的实际路况是,随着我国道路建设技术、道路建设科技含量水平、道路建设质量标准规范要求等等的不断提高,在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城市交通道路的建设要求中,已不存在陡坡的路况。而在其它等级道路、甚至是山区乡间道路,较长距离的陡坡也极少极少存在了。因此,在当今中国汽车行驶过程中的“陡坡”路况,在汽车行驶的实际过程中,已几乎不再存在。所以,这条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实际行为赖以存在的路况物质条件,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实际上已基本不再存在。那么,使用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在下坡和平路上滑行,是根本没有违反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而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是没有理由和法律依据,来要求和干预使用可以高效节能并减少大气污染,还能可靠有效地防止汽车被盗,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对使用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的消费者来说,完全是不应有这种法律担心和顾虑的。
从当今世界严重存在的,能源危机和气候变暖严重生态环境失衡的危急现状,全世界都把“节能减排”作为所有国家的第一要务,我国更把“节能减排”当作基本国策。在这里本公司倒想利用这次机会,倡议希望各级相关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应该积极支持和大力宣传,倡导大家极早使用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以全面贯彻落实、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为大量节约不可再生的石油资源和改善我们的生态环境,净化我们的生存空间,为所有的汽车消费者节约汽车燃料成本,为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做出应有的贡献。
另一种错误认为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加装《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是否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按公安部102号令,自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规定:“一.改变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和车架的;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才“需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而加装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根本不涉及以上需申请变更登记的任何情况,所以,也就根本不存在涉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所有法律问题。
目前,全球能源危机和严重的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国内外已把生产混合动力汽车作为汽车制造业的优先发展方向。混合动力的汽车研制和生产已有了突飞猛进的空前发展,混合动力的汽车已批量投放国内外汽车市场。混合动力汽车的节油原理和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基本相同,同样要将发动机关闭,达到节油目的,但是我们的产品成本非常低,广大驾驶员可以接受,而且驾驶安全性也不低于原车。实践证明混合动力汽车已获得我国政府优先考虑作为汽车生产的重要方向。那么,混合动力汽车的大量使用,而且作为今后汽车制造业优先考虑的发展方向,不存在任何法律限制的问题,而且还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既然混合动力汽车允许生产和使用,同时,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完全符合国家汽车制造行业的发展方向和技术规范,所以,理所当然的也不应该存在任何法律问题,应该是国家节能减排基本国策的积极响应者和贯彻执行者,无可非议的应该受到大力推广使用。
由此可见,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根本不存在任何法律问题,所有的消费者可以完全无任何法律顾虑地放心使用我公司生产的《杰由牌仿混合动力汽车防盗节油器》,为你节约汽车燃料成本,为我国净化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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